年收入前 10% 群体缴纳个税占比约 9 成
发布时间:2025-07-28 11:34:50来源:
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蔡自力 7 月 28 日在国新办举行的 “高质量完成‘十四五’规划”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从 2021-2024 年度个税申报数据看,年收入居前 10% 的群体,缴纳的个税占比约九成;综合所得年收入 12 万元以下的个人,汇算后基本无需缴税。由此反映出 “高收入者多缴税、中低收入者少缴税或者不缴税” 的个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的效应持续显现。
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不断优化完善,2018 年以来实施的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改革,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,将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4 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,实行按月按次分项预缴、按年汇总计算、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。同时,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,设立专项附加扣除,优化调整税率结构,使广大纳税人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红利。
在税率设计上,综合所得适用 3% 至 45% 的超额累进税率,收入越高,适用税率越高,应纳税额也就越多。例如,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96 万元的部分,适用 45% 的最高边际税率。而对于中低收入群体,有多项政策减轻其税收负担。除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 3500 元提高到 5000 元外,还设立了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、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 7 项专项附加扣除,进一步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应纳税所得额。
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不仅体现在税率和扣除政策上,也通过征管方式的完善得以强化。税务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,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,确保高收入者依法足额纳税。同时,简化办税流程,方便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等业务,提高纳税遵从度。
国家税务总局表示,未来将持续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,不断完善制度设计,优化征管服务,充分发挥个税在调节收入分配、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积极作用,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贡献税收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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